8月10日牡丹区发布《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对年牡丹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时间安排、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做了具体的介绍并公布了
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范围
详细内容如下:
年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范围
城区小学一、市、区直小学
(一)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华西路。区域2: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二)西安路小学(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东至广福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华西路,北至康庄路。
(三)牡丹区第二小学区域1:东至东顺城街,西至西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区域2:东至广福街,西至西环城河,南至南环城河,北至东方红大街。
区域3:东至解放大街,西至广福街(成阳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四)南苑小学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成阳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含程堤口社区)。区域2:东至赵王河,西至牡丹路,南至五屯路,北至长江路。
(五)青年路小学(二完小分校)东至牡丹路,西至康庄路15巷,南至康庄路,北至*河路。
(六)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区域1: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河路(含益民社区)。
(七)牡丹区实验小学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八)润泽小学东至西安路,西至西环堤公园,南至南环堤公园,北至曹州路。(九)点将台路小学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国道,南至长江路,北至环堤公园。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杨店东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含郭大千社区)。
(十)花城小学东至太原路,西至新牡丹路,南至*河路,北至大学路(含魏海、打渔店社区)。
(十一)重庆路小学东至环堤公园,西至昆明路,南至中华路,北至曹州路。
(十二)花都小学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十三)花乡小学东至赵王河,西至人民路,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含洪福社区、梅园社区、桂陵社区)
(十四)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十五)杏坛小学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十六)长城学校·小学部区域1:东至句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河路,北至长城路(含宏利社区张庄、耿庄)。区域2:东至解放北街,西至句阳路,南至北大堤,北至北外环路。区域3: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解放北街,南至长城路,北至北外环路。
二、东城辖区小学
(一)牡丹区第八小学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东关小学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三)东苑小学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区域2:杨庄社区。
(四)双河小学区域1.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河路。区域2.打渔店、魏海社区。
(五)太原路小学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河路。
三、西城辖区小学
(一)牡丹区第四小学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八一路,北至北环城河。
(二)中华西路小学区域1:东至国道,西至昆明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西路。区域2:东至杨店东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
(三)西苑小学万福、新菏两个社区(含毅德城、银田商贸城)。
四、南城辖区小学
(一)牡丹区第一小学东至青年路,西至解放街,南至中华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二)南关小学东至青年路,西至解放街,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三)张楼小学区域1.东至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万福河,北至长江路(含张楼社区)。区域2.东至解放街,西至成阳路,南至万福河,北至新石铁路。
(四)侯店小学侯店、*口两社区。五、北城辖区小学(一)牡丹区第五小学区域1: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街,南至八一路,北至*河路(含步行街)。区域2:东至解放街,西至广福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区域3: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河路。区域4:东至青年路,西至句阳路,南至*河路,北至北大堤。
(二)北苑小学区域
1: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解放街,南至大学路,北至长城路。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解放街,南至北大堤,北至大学路。区域3: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青年路,南至*河路,北至大学路。
(三)贵阳路小学东至西安路,西至重庆路,南至*河路,北至长城路。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一、牡丹区第二十一中牡丹区实验小学、牡丹区第二小学、牡丹区第一小学、南城办事处南关小学、牡丹区南苑小学、南城办事处张楼小学、南城办事处侯店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牡丹区第二十二中牡丹区第八小学、牡丹区东关小学、牡丹区东苑小学、东城办事处双河小学、牡丹区太原路小学、牡丹区胜利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牡丹区实验中学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牡丹区第四小学、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牡丹区西苑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四、牡丹区长城学校初中部牡丹区长城学校小学部、牡丹区第五小学、牡丹区北苑小学、北城办事处贵阳路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3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4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依法保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小学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策。城区各小学按照年调整后的学区进行招生,各镇街所辖小学按照中心校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
初中学校在严格审查入学资格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各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四)加强宣传,公开透明
招生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控辍保学,全员覆盖
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