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育局发布
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学生
处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行*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本局起草了《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学生处分规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cjyk
hz.shandong.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