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