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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8 14:18:00
重磅!山东出台《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明年3月底完成

经中央正式备案同意,12月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标志着我省市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在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指导原则、改革举措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设计,做到了6个“贯穿始终”:把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府作用贯穿始终,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贯穿始终,把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始终,把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贯穿始终。

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在*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省委负总责,市县*委负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市县按照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市县*委在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时,要同步考虑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人员转隶、资产划转、集中办公等工作,提前研究改革涉及部门的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为部门组建和制定“三定”规定打好基础。市县机构改革在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调整优化市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统筹设置市县*委工作机关和*府工作部门。省*府部门职能划入*委机构的,市县要相应划转。同时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

(一)深化市县*委机构改革方面

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同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委领导作用,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设置不要求与上级一一对应,由各地按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对*中央有明确意见,省委有明确要求设置的,按有关要求落实。

加强市县*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调整优化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县*委组织部管理。市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再设立市县*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委*法委员会承担。将市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委*法委员会、公安局承担。

(二)深化市县*府机构改革方面

组建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人事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行*审批服务等部门,重新组建市县司法行*部门,作为市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府工作部门,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环保垂改具体工作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优化市县审计部门职责,调整市县*委*府信访管理体制。

优化市*府办公室(厅)、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

市*府办公室(厅)可加挂大数据局牌子;也可组建大数据管理部门,作为市*府工作部门;县级可根据实际设置。市发展改革部门加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县级可根据实际设置。将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交通运输管理有关职责统一划入市交通运输部门。

(三)允许市县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

这次进行调整的以及未调整的市县**部门及其职能,都要与省委省*府机构职能基本保持一致。

在此基础上,允许市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特点,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双招双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市县要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加大对职能相近的**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加强*的集中统一领导。

市县已经整合设置且工作运行较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乡水务等机构,允许继续保留,鼓励在更大范围积极探索。

市县要在规定限额内确定机构数量、名称、排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使市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乡镇(街道)相关改革工作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省委有关要求,与市县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

加强基层*权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巩固*的执*基础。

突出扩权减压,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乡镇(街道),强化基层*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

县级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上级部门(单位)未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将自身职责任务甩给乡镇(街道)。

基层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必须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不简单照搬照抄上级机关设置模式。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

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是市县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重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鼓励各地探索在更大范围实行综合执法。

县级已将相关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并入综合执法机构的,继续加大探索力度,不“翻烧饼”,不走“回头路”。

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避免重复执法。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对主管部门履行行*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

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除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策后逐步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一是推进人大、*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与中央、省级机构改革相对应,健全市县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

积极推进市县*协履职能力建设,优化*协专门委员会设置。

健全*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探索群团组织机关综合设置,在保持现有群团组织架构和领导班子配备不变的前提下,县(市、区)可整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力量,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委、*府直属事业单位。

将承担行*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职能一律回归机关,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

继续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特检机构改革。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今后,除行*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是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加快*府职能转变,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清理和规范各类行*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把更多行*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约束行*权力运行。

扎实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等措施,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许可权改革,市县及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行*审批服务部门可集中行使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行*许可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

加快推进部门*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务服务”水平。

市县分类和机构限额

市县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市县机构限额范围包括*委工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府工作部门。市县*委和*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得在限额外设立机构。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济南、青岛2市作为副省级城市,机构限额不超过55个;淄博、烟台、潍坊、临沂4市按大城市掌握,机构限额不超过50个;其他设区的市按中等城市掌握,机构限额不超过47个。

县级机构限额区分大中小不同情况,控制在30个—37个。54个县按照中央确定的分类办法综合测算,分为大县、中县、小县,机构限额分别为37个、35个、30个。县级市按县级限额的上限37个掌握,市辖区参照县的机构限额分别确定。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机构,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市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

临时机构要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

精简整合各类派出机构,部门派出机构规格不高于内设机构。

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确需单设的应纳入机构限额管理。

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整合归并的**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要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

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

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健全组织、机构编制、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

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严肃市县机构改革纪律

严肃机构改革*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

市县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时限调整到位。

省级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市县因地制宜推进改革,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机构设置。

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

市县*委和*府要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

省委将对市县机构改革适时开展评估和督察。

来源:大众网

新闻链接

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

在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新闻连读

*中央、国务院批准!山东省级机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划定!对应中央和国家机构调整设置的**机构和职能(附机构设置表)

10月1日,*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10月8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月9日上午,省委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

改革的特点

总的来看,我省这次机构改革具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始终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治主题和首要任务,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新组建和调整优化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一批省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办事机构;统筹设置**机构,增强*的领导力,提高*府执行力;强化*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省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二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机构改革,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了新职能,着力构建有利于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机构职能体系。比如,组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人事务等机构,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使各类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三是坚决做到**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基本对应。严格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令统一、市场统一,做到省委职能部门和省*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基本对应。对这次*和国家机构改革没有涉及的部门,也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对部门间职责关系进行了理顺,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四是注重彰显山东特色。在中央改革大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搞好“自选动作”。把机构改革与省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五是更加突出优化协同高效。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在改职责上出硬招。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不光改头换面,更要脱胎换骨,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要发生化学反应。如对自然资源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职责和机构进行了大幅整合,划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减少职责交叉,明确职责定位。

六是着力强化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化**群人大*协统筹、省市县统筹、**机构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统筹、机构职能设计和组织实施统筹,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对应中央和国家机构调整

设置的**机构和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严格与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做到省委职能部门和省*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央对应改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在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方面,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归口管理省广播电视局;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在对应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方面,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和重新组建省司法厅等8个省*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等2个省*府直属机构,进一步优化省审计厅职责。对名称和职能与国务院部门不对应的,该调整机构的调整机构,该调整职能的调整职能。

突出山东特色、

因地制宜调整设置的**机构和职能

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从省情出发,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一些领域的机构职能。

一是组建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和省海洋局。为加强省委对海洋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组建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组建省海洋局,作为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二是组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为加强省委对台港澳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将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列入省委工作机关序列,对外加挂省*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三是组建省大数据局。为主动适应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解决部门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务”,建设“数字山东”,在省*府办公厅大数据和电子*务等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大数据局,作为省*府直属机构。

四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加挂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加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实力度,统筹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加挂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

五是省自然资源厅加挂省林业局牌子。为统筹我省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管理,补足我省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将省国土资源厅职责、省林业厅职责及相关部门职责整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六是省水利厅加挂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鉴于南水北调二期工程在我省境内的线路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较重,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将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的行*职能划归省水利厅,在省水利厅加挂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

深化

省人大、*协、群团、司法改革

一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整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改革后,省人大设置常委会工作机构5个,专门委员会8个。

二是省*协机构改革。为优化*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组建省*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省*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省*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省*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省*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改革后,省*协设置工作机构3个,专门委员会10个。

三是省级群团组织改革。省级群团组织设立的*组(*委),接受省委的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的方针*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省级群团组织改革与**机构改革相结合,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促进**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由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充分发挥*和*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抓好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落实;根据中央要求,研究出台省社科联、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省法学会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

四是省级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办法。优化省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省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调整职责配置,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搞好衔接。

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根除“事业局”。“事业局”是指承担行*职能的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历次机构改革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事业单位的主业主责是公益服务,附加了额外的行*职能,不仅造成*事不分、行*职能体外循环、管理不规范,也增加了制度成本。这次机构改革,我省将承担行*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到位,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今后,除行*执法机构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职能。

二是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新需求,结合制度创新工作,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机构同质化、规模过小、资源浪费等问题,对职责任务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整合技术力量、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形成规模效益,提升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放大整体效应。

三是推进事企分开。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推动制度再创新、*策再完善、支持力度再加大,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发展活力,参与市场竞争。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执法是行*机关履职的主要方式之一,是人民群众认识和看待我们*和*府的重要窗口。从摸排情况看,我省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领域执法界限不清,“你方唱罢我登场”重复执法;有的企业“天天接待大盖帽”,影响了正常经营秩序;有的执法环节多,部门间推诿扯皮,有利争着上、无利绕着走;有的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存在选择执法、寻租执法、野蛮执法,扰民扰企现象较重。这次机构改革,我省把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省级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行*执法相关*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承担的执法职责,除中央规定的外,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行*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省级现有执法队伍逐步清理消化。待中央下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是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如果说机构改革是“硬件”的重组,那么审批服务便民化就是“软件”的升级。目前,我省正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山东“品牌”。下一步,将把机构改革与“一次办好”改革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简*放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大幅精减各类证照,压缩办理时间,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下线上一体化,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府监管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许可权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行*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有序做好新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工作衔接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人员转隶工作。11月底前按程序印发部门“三定”规定,12月底前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工作,细化措施,加强指导,确保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后省委、省*府机构数量

改革后,省委、省*府机构共计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府机构42个。

附中共山东省委机构设置表和山东省人民*府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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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大众网

新闻连读

国家级机构改革目前基本上落实到位,大部分机关进行合并组合,接着进行了定岗、定编、定人的“三定”方案……

刚刚发布的年国家级公务员招录中,

人员大幅锐减……

涉鲁岗位锐减六成,仅税务系统就减少多人

马上即将进行的山东省市县**机关改革,机构合并是常态,预计明年省级公务员招录,录取人数也会大幅锐减……

请大学生们提前有思想准备,在就业方面别再挑挑拣拣、犹犹豫豫了,抓住每一次就业机会……

来源“人民日报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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