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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31 13:27:00

近日

中共单县县委发布了

《关于开展外地工作人员回单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详细内容如下:

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外地工作人员回单县工作

的实施意见

(年1月5日)

一、实施范围

1、单县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

2、单县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3、单县籍或转业到单县的*转干部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4、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的配偶、父母长期在单县工作、居住的等。

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回单工作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策。(具体*策请咨询单县县委组织部招才引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二、基本条件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2、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在省、市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3、教师应具备师范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上述人员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记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不适用本意见。三、安置原则

1、有编制(备案)空额原则。2、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3、就近相近安置原则。4、服从组织调整原则。

四、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有回单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备案)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到组织部、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到人社局现场填写《单县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单工作报名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表》。

2、资格审查。组织部(干部科、干部信息科)、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结合编制部门,根据个人申请和单位编制(备案)空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拟调入人员采取面谈、面试等形式,综合考察拟调入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等。审查合格的发放调档函;认为不适宜的,退回申请。

3、档案审查。组织部、人社局对调入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调入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

4、确定岗位。档案审查合格的,由组织部、人社局结合编制部门研究提出安置意见,分别向县委、*府进行汇报,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办理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办理调动手续。五、联系方式

1、公务员(参公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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