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6日、12月19、24、31日,东明县城区派出所专项打击小组民警四次依法对辖区某网吧进行治安检查,现场均发现有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吸烟,有重大火灾隐患,民警多次责令该网吧进行整改,未见明显效果。
1月1日,东明县公安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法对该网吧给予警告并处壹万元罚款的行*处罚。
来源:东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