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参公单位)0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公安系统职位补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参公单位)0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公安系统职位录用工作已基本完成,招录计划中部分职位出现空缺,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补录数量及人员范围
(一)补录数量。
本次拟补录公安系统公务员79名。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参公单位)0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00年7月5日、6日公安系统职位笔试,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以上,未被正式录用,且符合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补录原则
补录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补录遵循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参公单位)0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已经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三)补录人员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群机关(参公单位)0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和补录职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补录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其中,申请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原报考职位须为“蒙汉兼通”职位或笔试时选择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的人员。
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五)补报职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录人员00年6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补录和职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录、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录资格。
三、补录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补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参加补录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