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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3 3:44:00
全市自年11月30日12: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人民群众减少户外活动,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做好自身防护。按照《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菏泽交警启动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对部分机动车实施禁行措施如下:限行区域市城区: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各县区城区。限行时间:0时至24时(全天)限行规定(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车、低速载货汽车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KG)限行。(二)*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违法查处环保、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检查,同时依托监控卡口等设备,对进入限行区的车辆进行查处。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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