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决纠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为
七、建立省际交通运输协调机制
加强与周边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互相承认邻省颁发的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运输车辆《通行证》,快速检查、快速放行。
八、加强原材料供应保障
鼓励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就地就近解决原材物料问题,利用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原材料供需信息,提高产销衔接和供需对接效率。指导各市科学安排调配计划,协调解决应急物资重点生产原材料采购和物资调运困难问题。对新上原材料生产项目,配备专门人员全程代理审批服务,实行边生产边审批,在施工、检测、认证等方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用水用电需求,推动项目尽早落地达产。
九、健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体系
①对酒精、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用品,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拓宽采购渠道,努力满足自身防控需要;对企业自身筹备存在困难的,企业所在市、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配额原则,加大统筹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防控物资缺口较大的市,由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强化省内统筹,协调调剂解决,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建设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到位。②指导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企一策”细化制定防控方案,做好员工排查登记、人员车辆消杀防疫、医学隔离措施落实,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③建立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每日向属地*府、社区(村)报告情况。各市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以疫情防控为由,变相违规设置复工复产审批环节、人为干扰阻拦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的行为。
十、强化上门对接服务
各市要建立驻厂(项目)联络员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的防护物资、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由各市协调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各市汇总后报省委经济运行保障指挥部工业运行工作组统筹解决。
来源:山东省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