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多所小学招生公告来了
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年招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年以来上级有关部门为我校划分的学区范围。
二、年龄要求:截止到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要求:本市丹阳辖区户籍(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或车站派出所)。
四、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如:“直接监护人房产”或“拆迁安置”或“二手房”或“祖辈房产”或“购房合同”),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及联系电话。具体如下:
(一)直接监护人房产
学区范围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成套住宅。
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拆迁安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需提交证件:
1.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要求同“四、报名所需材料(一)第2条”。
(三)二手房(非直接从开发企业购买)
原产权人无子女在本校就读、新房产所有人户籍迁入现址。
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登记日期在年8月31日以后的,还需提供由审批大厅不动产窗口出具的“房产交易证明”,否则不予审核。
2.户口要求同“四、报名所需材料(一)第2条”。
(四)祖辈房产
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儿童直接监护人在市区内确无房产,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要求同“四、报名所需材料(一)第2条”。
(五)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日常生活居住)、市区内无其它房产的。
需提供证件:
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半年以来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要求同“四、报名所需材料(一)第2条”。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网上申报:年8月11日0:00-12日24:00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