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
解读
为便于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有关内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如下:
一、缴存总额突破两百亿,缴存结构趋于合理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三项主要缴存指标稳步上升,同比分别增长17.49%、9.27%和31.31%。年末,缴存总额.04亿元,缴存余额.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10%和23.47%。
从缴存单位性质来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占比较高,达到总缴存额的92.63%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贡献力量。
从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占比来看,中、低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9.29%和99.88%。这都充分说明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覆盖面较广,且制度公平、缴存结构合理。
二、提取总额不断攀升,八成用于住房消费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当年提取额、累计提取总额两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7.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额19.69亿元,同比增长29.20%,占当年缴存额的42.08%。年末,累计提取总额83.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87%。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近八成提取额用于住房消费。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4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92%,租赁住房占2.14%,其他占0.0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5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9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2%,出境定居占0.17%,其他占1.38%)。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购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的占99.97%,高收入的仅占0.03%。中、低收入职工受益更多,由此可见,公积金在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助力更多人安居圆梦方面作用明显。
三、贷款*策适度倾斜,切实保障购房刚需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万笔4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4%、27.6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5万笔.17亿元,贷款余额.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00%、35.95%、33.2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17%,比上年末增加7.29个百分点。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万元。据统计,公积金贷款中81.75%以上的职工贷款购买平方米以下面积的住房,且购买新房的占比达到97.31%,首次申请贷款占97.67%,中、低收入占比高达99.82%。
中、低收入群体既是缴存主力又是最大的受益群体。年缴存主力和最大的受益群体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2%。充分凸显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
广大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得到合理引导,首次贷款、中小户型职工等刚需群体得到保障,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作用,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在为*府提供直接和间接税收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资金高效运作,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5万元,同比增长35.58%。业务收入.11万元,同比增长29.22%。业务支出.46万元,同比增长22.3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07万元。
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4万元,突破五亿大关。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惠民举措不断推出、服务水平优化升级
年,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连年保持在高位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保障压力越来越大。截至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99.16%。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使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压力越来越大。针对这一问题,我中心及时向银行融资聚集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措施,保障资金高效运行,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可控,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按照深化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探索创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服务方式,精简办理要件,取消了业务办理材料复印件和职工收入证明材料,切实将“便民益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一次办好”,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平台建设。实现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