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于年3月27日决定任命:
徐龙杰为郓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国强为郓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年7月期满);
周国栋为郓城县水务局局长;丁永华为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广峰为郓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国栋的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丁永华的郓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郓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3月27日
3月27日,菏泽市郓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岱,副主任曹建文、王秀丽、孙兴忠、陈修社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周广峰,副县长张俊阁,县法院院长崔冰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郓城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郓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人员分别做了供职报告,会议采用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徐龙杰为郓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国强为郓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周国栋为郓城县水务局局长,丁永华为郓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何广锋为郓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吕巧玲为郓城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副主任,表决通过了部分郓城县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命,王广岱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徐龙杰带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