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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15 14:44:00

近日,菏泽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将重点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审批服务权限,依法按程序赋予牡丹区沙土镇等20个重点镇实施。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镇加快建设与发展的意见》(菏发〔〕2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实施扩权强镇,提升乡镇发展要素聚集能力,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决定在全市开展将部分县级审批服务权限赋予重点镇实施试点工作。

编制赋权指导目录。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菏泽市向重点镇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31项县级审批服务权限赋予重点镇实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重点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重点镇承接能力和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指导目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科学确定符合本地实际和重点镇需求的赋权事项清单,制定赋权实施方案,依法有序向重点镇赋权。同时,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将办件量大、群众需求高、重点镇能承接的《指导目录》之外的县级审批服务权限赋予重点镇实施。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试点基础上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定期评估赋权事项实施效果,依法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加大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指导重点镇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各重点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反映用权需求,确保赋权精准科学。

通知明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于9月30日前印发具体赋权实施方案(含赋权事项清单),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将赋权事项下放到位。

附赋权试点重点镇名单

牡丹区:沙土镇、吴店镇

定陶区:冉堌镇、马集镇

郓城县:随官屯镇、黄安镇

巨野县:龙堌镇、田桥镇

东明县:菜园集镇、大屯镇

单县:浮岗镇、郭村镇

鄄城县:凤凰镇、阎什镇

曹县:庄寨镇、王集镇

成武县:汶上集镇、党集镇

市开发区:陈集镇

市高新区:吕陵镇

(记者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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