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探索研修有效途径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44号)精神,日前,市教育局向我市各县区教体局,菏泽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市直中小学校印发《年菏泽市“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以全面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据悉,本方案旨在依托网络平台,组织专家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我市中小学教师提供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资源,推动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的有效路径,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下同)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参训人员要求涵盖基础教育全学段在职教师、教科研人员以及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等,实施包括课程学习、专业指导和实践应用3个环节。
其中,网络课程资源包括学科课程和专题课程,参训教师可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由教科研骨干、齐鲁名师(含工程人选)、特级教师、菏泽名师等组成市级指导专家团队,采取团队与个体相结合、异步在线与同步混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指导。各县区和参训学校要分级组建指导专家团队,采取有效方式开展专业指导。
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个人创课、逐级晒课、赛课活动,按时完成县级“优课”评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县级优课的课例资源推送到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参加市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市将从县级“优课”中评选出个市级“优课”(其中遴选出个课例资源推送到山东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县级“优课”名额向乡村教师倾斜,占比不低于30%。
普通高中学段参训人员包括16个学科(领域)的教师,初中学段参训人员包括15个学科(领域)的教师,小学学段参训人员包括11个学科(领域)的教师。
幼儿园参训人员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
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研、教科研人员、专任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可参照相应学科报名参加研修学习。
时间安排方面,信息采集与报名时间截至6月20日;市、县级培训管理者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各级指导专家团队培训时间为7月上旬。
县级“优课”提交需在6月20日前完成,学校选专题时间需在7月6日至10日之间完成,教师选课程时间从7月11日起,学科课程学习时间为7月16日至11月15日。
通识性专题课程学习方面,研修平台于7月16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学习。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
方案要求,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程学习任务。研修平台个人空间常年开放,所有参训人员可继续参与课程学习和教学研讨,提倡学校基于网络资源支持组织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云华
本文来源:牡丹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