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要工钱,被老板的车压伤?近日,山东菏泽,多名民工聚集在某工地门口,拉条幅,讨要工程款,并围堵项目负责人车辆。争执过程中,民工王某亮躺在奥迪车下,司机与民工发生拉扯后,打开车门发动了奥迪车,王某亮被轧伤。民工们将车抬起救出王某亮。之后司机被民工围殴。当地通报称,两医院救治,目前伤势平稳。已责令房产公司项目部先行支付了应由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13余万元,并垫付医疗费用。针对此事,将继续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和涉嫌违法的个人追究责任。(来源:潇湘晨报)
欠付民工工资,引发激烈冲突的事情,这两年随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出台,随着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出台,已经少了很多。没想到还能出现这么激烈的事情。
目前还不清楚为何会出现拖欠工资的事情,是甲方,也就是房产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还是已经支付了工程款,但被项目承包人挪用了?不过,一般来说,民工工资现在一般都是优先支付的。
但无论怎么说,以围堵工地大门,阻碍施工的方式讨要工钱的做法也是不合适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种围堵项目门口,导致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是违法的,面临着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面临着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罚款。
但同样的,民工索要工资的方式虽然有不恰当之处,但相关人员可以报警解决,不能实施私刑。
司机如果是故意开车压伤民工,根据报道,被压民工近10处骨折,内脏受伤。伤情很可能达到轻伤以上,如果经鉴定确定如此,那么司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着刑事处罚。
当然,根据通报,难以判断司机是否是故意压伤王某亮。如果司机是没有看到王某亮躺在车下,无意将王某亮压伤。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存在过失的可能。如果是过失压伤,那么只有在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时,才会构成犯罪。
那么,民工应该如何合理合法地索要工资呢?比较快捷的一个途径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相关规定,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也就是俗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欠付民工工资的行为,可以直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取款项,用于向被欠薪民工支付工资。
不知道这次事件中,这些民工为何没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是不知道,还是反映了但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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