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应急救治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新型公共卫生临床机构。中心现有蟠龙山、历山和鲍山三个院区,开放床位张,二期工程两年内投入使用,床位达张。中心在结核病、肝病、胸外、呼吸、内镜诊疗、介入治疗等方面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着力打造心脏、修复重建、重症医学、骨科、肿瘤、影像等12个特色诊疗中心。建立了以院士工作站为高地的整合医学转化平台,突出产业整合转化功能,特聘国内外院士团队、知名专家定期坐诊,目前已开展手指再造术、断指再植术、乳房再造术、修复重建术、手部外伤、先天畸形、淋巴水肿、功能康复;CT定位脊柱微创手术、“CT定位+椎间孔镜”治疗椎间盘突出术、病灶活检清除置管引流;自体骨髓细胞移植治疗糖尿病、退行性关节炎、卵巢早衰、肝硬化等国内外领先技术。中心作为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学院,是山东大学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是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在青岛、菏泽设有分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关于印发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高级岗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中心将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招聘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