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动自行车具体管理办法待定
近日,友绿野余生在河池络问*专区发帖称,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从8月10日起纳入管理范围,但我市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管理登记办法,请问我市何时启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8月27日,就此前往河池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采访。
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已成为广大群众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数量与日俱增,这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13年6月19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8月10日起施行。
目前,我市还未出台相关实施管理办法并实施办牌办证等具体工作,一些市民为此提出疑问,8月10日之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受什么条件约束或限制?河池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韦佩敏说,我市于8月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对《办法》 的实施已有了明确的要求,至于市民普遍关心如何办理相关办牌办证的手续,目前交通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当中。目前,尚需等待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工作规范》以及相关收费标准出台后,方可据此制定并实施河池市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于《办法》中要求从2013年8月10日起相关车辆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韦佩敏提醒,我市实施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管理之前,交管部门会在新闻媒体公布,明确各项具体管理措施及其他管理要求等,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