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一则规划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年2月18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论证委员会,对毛庄北路以南、兴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了论证,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认为:
该片区位于毛庄北路以南、兴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北,用地面积约12.73公顷(.95亩)。片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
原则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以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年2月18日-年3月19日。
热诚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信函和电子邮件请采用实名制,并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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