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巨野县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佳和雅园南区一处政府已合法征收的房屋依法拆除。
该处房屋为凤凰街道办事处三街居民曹某二人所有,根据我县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已由政府合法征收。曹某二人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同意巨野县人民政府征收赔偿决定。
在政府合法征收房屋后,曹某二人拒不搬离,影响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建设进程。经执法人员耐心劝离,仔细清点并搬出屋内物品后,对房间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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