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全面实行河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取得的成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典型做法、措施。
发布会介绍,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5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自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菏泽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起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的“双总河长制”和横到边纵到底的市、县(区)、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共落实各级河长湖长人,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全面建立起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并相继出台了工作督办、河湖管理员管理指导意见、河道堤防巡查意见等配套制度、办法,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了党政负责、河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5年来,市委、市政府狠抓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持续深入推进“清河行动”“清四乱”“一创二查三消”“一河(湖)一策”“河湖划界”“岸线规划”“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带动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多万人次,推动解决系列重难点问题,全市城区11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基本完成,共整治清理河湖违法问题处,其中黄河处,实现了河湖明显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十三五”期间我市3条主要出境河流国控断面连续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年,我市8个国控断面中,2个达到I类水质、5个达到皿类水质,水体优良率为87.5%,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5年来,全市各级河长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印发实施《菏泽市河湖长制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切实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群众关爱河湖意识显著增强。
发布会介绍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做法措施。坚持问题导向,5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河湖乱象,有效解决了河湖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坚持党政统领,5年来,市委市政府共颁布7个总河长令,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市县级总河长以上率下,深入一线开展巡河活动,有效促进了河湖问题的解决。坚持系统治水,5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必须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形成了推动河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坚持联防联控,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督查+纪委监委”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对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河湖面貌得到有效提升。
发布会介绍,我市将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快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全力实现年全市美丽幸福河湖全覆盖。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仝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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