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菏泽市房贷政策现实质性松动,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首套房利率有所下降。
据中新经纬报道,2月17日,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山东省菏泽市相关营业网点处获悉,四大银行下调了该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无房无贷”购房者的首付比从之前最低30%,降至最低20%。
另据《中国证券报》,中国银行菏泽某营业网点贷款部门客户经理表示:“不过,具体还要看贷款人是否是‘无房无贷’,同时还要看具体楼盘,楼盘在合作银行申报时如果定的是20%,就可以操作,但如果定的是30%,那就不行了。不过菏泽大部分的楼盘都应该是可以按20%操作的。”
对此,《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向业内人士和相关银行了解到,这次调整是个别银行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和房贷需求情况,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做出的经营性差别化调整,属于银行的自主经营性行为。菏泽市没有对首付比例进行统一调整,仍然执行年最低20%的首套房首付比例要求。
据悉,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作为非“限购”城市,菏泽首套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仍在职能部门的政策要求内。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近期全国已经有20多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等。
相关阅读:
1月房贷投放迎“开门红”,你的房贷批了吗?
快看!首付比例下降,“只认贷不认房”……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松动!
部分内容综合自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