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
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假期安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传统节日时间,现就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假期时间
(一)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年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年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
(二)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年7月2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年7月8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
(三)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安排的县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间。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寄宿制、农忙假期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结合实际安排调休,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经县区教育行*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开展多种形式的常见传染病防治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学校可根据实际采取“错峰”措施,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返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守牢学校大门,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出入管控,严格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制度。学校体育设施暂停对外开放。要在驻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及早谋划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强化源头管控,要求离校师生员工不到国内外疫情重点区域,教育师生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活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鲁的,须向学校报备。
(二)统筹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各县区教育行*部门要对中小学校放假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假期工作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落实。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年修订)》、《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府令第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菏教办字〔〕15号)等文件精神,同教师签订拒绝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承诺书;要召开好家长会,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子女的监管,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的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补课班、辅导班,适量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注重健康情趣和良好习惯的培养;要做好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安排开展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省、市“减负”工作的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假期作业,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寒假。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劳动教育,指导学生通过开展研学旅行、职业体验、志愿服务、劳动体验等途径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学校可适当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家*等实践活动,参与宣传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和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要合理安排作业,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教育学生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和注意用眼卫生,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每次持续时间不要超过30分钟,每天累计不能超过2小时。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四)严格规范学校假期工作。假期期间,各县区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包括网上统一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教育行*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有禁不止、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各县区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假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做好对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和安全。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和家长进行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一氧化碳中*、触电、传染病、溺水、冰上安全事故及传销和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学生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与*博和变相*博,不搞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各校要在放假前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教师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地开展家访活动。
(六)做好控辍保学及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县区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市*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办发〔〕53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