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念东通讯员周天宇报道
本报菏泽讯日前,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全市年度证明事项动态清单,项证明事项保留下来,另外26项证明事项则被取消。
据悉,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通知》和《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从年开始,菏泽市每年都要对群众办事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逐个拉出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营商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取消。对此,在去年证明事项逐步摸排和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菏泽陆续对市级地方性法规、*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市直部门、单位梳理确认,形成了菏泽市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26项。
据悉,市级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国家、省清单公布情况和设定依据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调整事项报市司法局汇总公布。除项保留事项清单以外,相关事项的办理证明一律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凡违反上述要求的,可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