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年菏泽市开发区
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具体内容如下:
年菏泽市开发区
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37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年全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革中小学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