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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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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菏泽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卫生室

被公开曝光,

受到停业整顿处罚。

详细内容如下:

01

定陶

正运大骨头店

存在问题:

购进美国进口猪胫骨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02

成武

1.鑫港海产超市

存在问题:

购进的厄瓜多尔进口白虾未索证索票,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未落实“四专”要求,从业人员未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进行定期核酸检测。

2.年1月11日,成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成武县九女镇壮壮大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外包装印有产地为河北唐山,生产日期为年8月28日,内包装为原产地厄瓜多尔,生产日期为年6月11日的冷冻南美白虾一箱(6公斤)。该批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未按要求实行“四专”管理、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定期核酸检测。九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对该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环境场所及进口冷链食品进行现场采样并核酸检测,对现场环境全部进行消毒。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场所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6天(年1月11日——年1月16日)。

3.年1月11日,成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成武县王婆大虾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冰柜内一批冷冻大虾,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产品内外包装和产地、生产日期。该产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涉嫌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场所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5天(年1月11日——年1月15日)。

全县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系统、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对不亮码经营、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共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

03

单县

为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行为,严把疫情防控市场准入关。日前,单县市场监管局对查获的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1月14日,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单县爱尚美食城食品原料间内存放有1箱进口冷链食品,该食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为:冷冻鸡全腿;原产地:巴西/巴拉那州/马林加市;生产日期:年4月22日。经查,该进口冷链食品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但未落实24小时报备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系统。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不明进口冷链食品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并督促该店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经营场所和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核酸检测和消毒。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04

曹县

为从源头抓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曹县庄寨镇双红食品店经营的熟食牛肉,原材料属进口冷冻牛肉,当事人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查封,并决定给予该店停业整顿处理,并依法予查处。停业整顿时间从年1月12日至年1月17日。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05

郓城

为全面做好郓城县年春节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医疗卫生机构发生院内感染,近段时间以来,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全覆盖式督导监督检查。

检查中,绝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夯实了工作责任,加强院感防控。但仍有个别个体诊所、卫生室思想麻痹,违规诊疗活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不负责任,存在疫情防控安全隐患,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下5家卫生室责令停业整顿,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

1.郓城县黄集乡西张庄卫生室,预检分诊处设置不合理;无预检分诊登记表;无就诊患者体温测温设备登记信息;违规使用退烧药品。

2.郓城潘渡镇李庆响卫生室,违规使用退烧药品;未执行“1米线”间隔要求;传染病预检分诊登记信息不全;未查验就诊患者健康码和行程码、未测量体温。

3.郓城郓州街道办事处王双云卫生室,防疫登记本与门诊日志登记及处方登记不一致;违规使用退烧药品。

4.郓城郓州街道办事处盛平社区王艳梅卫生室,预检分诊登记记录不完整;物表、地面、环境消毒未做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不规范;利器盒露天存放未加盖;个别患者就诊未书写处方。

5.郓城县南赵楼镇矿区卫生室,未设立预检分诊;未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未对就诊患者测量体温;就诊患者未佩戴口罩。

下一步,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停业整顿、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曝光。望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加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06

巨野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1月14日我县对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巨野县核桃园镇满庄村卫生室(1)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现通报如下:

1、卫生室部分患者及陪护人未佩戴口罩,预检分诊及门诊日志登记记录不全。

2、现场发现正在输液治疗的7名患者未开具处方。

3、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进行了收治,存在风险隐患,没有执行闭环管理。

该卫生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医疗发[]46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现责令巨野县核桃园镇满庄村卫生室(1)停业整顿,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巨野县核桃园镇卫生院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县卫健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我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标题:《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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